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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25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教学质量评估是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司全日制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状况,以教学评估促进教学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15、2016、2017级本科生通过“永利官网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估,同时,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做好教师自评和学院自评工作。为确保本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教学单位和切实组织实施。

    一、关于员工评教工作

    1.所有2015、2016、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均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的同学将无法进行网上选课和成绩查询。

    2.本次教学质量评估的评估时间是2018年7月6日至8月31日

    3.本次网上评估,员工可登陆“永利官网本科生教务系统”(http://xuanke.cufe.edu.cn)进行操作,具体流程见《员工网上教学质量评价指南》(附件1)。请同学们把握好评估时间,以免影响成绩查询和选课。

    二、关于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工作

    1.本学期继续开展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工作。请承担本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公司在编教师(含在学校机关、沙河校区担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及时参加所属单位的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

    2.各学院需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各学院根据学院教师所承担课程的性质、难易程度等,按附件2的格式自行制定评教方法,依据听课情况和评教方法,完成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3.凡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就本学期本人完成的相应教学(主要是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自评。任课教师应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自评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所属学院汇总后送交教务处,另一份由各学院作为教学档案留存。

    4.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的评教办法,连同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结果汇总表一并于2018年7月6日前报教务处(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409)(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三、其他事项

    各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组织此活动中发现什么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409,联系人:蔡佳林,电话:62288315)。

    附件:http://jwc.cufe.edu.cn/info/1060/4244.htm

    1、员工网上教学质量评价指南

    2、学院评教办法模板

    3、教师课堂教学自评表

    4、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结果汇总表

    公司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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