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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调课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2-06-26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教务处通知,鉴于上半学期部分学院和老师调课频繁,对教学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对今后的调课做出了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因病需要调课的,必须出示医院病假条;

    2.因开会需要调课的,必须出示会议通知,并且该会议一般应为校级要求的;

    3.因出差、调研需要调课的,必须出示相关项目的介绍材料;

    4.除上述原因以外的调课需求,必须教师本人提交书面说明,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学院提交的调课申请单必须经主管教学的领导亲笔签字;

    6.每位教师每学期的调课学时不超过4学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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